2019年建筑节能主要任务和工作分解目标
  • 时间:201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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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建设管理(交通)委、各相关委托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 2019 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根据《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上海市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 “十三五”规划》(沪府办发〔2017〕12 号)和《上海市绿色建筑“十三五”规 划》(沪建建材〔2016〕776 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19年各区和相关委托管理单位建筑节能主要任务和工作分解目标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为指导,紧跟新时代发展要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通过进一步分解目标、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完 善机制,使建筑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推广超低能耗建筑,鼓励和引导各方按照《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试行)》(沪建建材〔2019〕157 号) 开展试点,并积极组织开展宣传交流活动。

  (二)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推广应用适合本市气候特点、安全可靠的节能改造技术,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做好示范引领,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

  (四)依托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发挥数据效能,继续加大既有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的工作力度。


三、目标分解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目标落实

  各区和相关委托管理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准确识变、 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破除条条框框、思维定势的束缚,努力协调区域管理资源,进一步细化 2019年建筑节能主要任务和工作分解目标,确保全年建筑节能各项任务完成。

  (二)突出示范引领,增强扶持力度

  各区和相关委托管理单位要加大对市、区两级建筑节能专项扶持资金申请和使用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扶持资金的杠杆作用,逐步提高区级扶持资金的投入,增加对超低能耗建筑等新领域的资金扶持,进一步加强对区级扶持资金的监管。

  (三)加大政策指导,完善考核机制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加强指导,进一步做好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各区和相关委托管理单位 2019 年绿色建 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和建筑废弃混凝土资源化利用等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具体检查考核办法另行发布。

  特此通知。